繁體
登录
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对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的行政处罚对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审查机构列入名录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行政处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1
8
9
10
11
12
13
14
84
共 834 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