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县级
2023-05-09 2023-05-09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22年3月29日予以修改)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三、实施主体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

四、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明;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5.拟购置车辆承诺书;6.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决定(五)送达

六、承诺办理时限

6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八、办理地点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联系电话

0371-61300855

十一、投诉电话

0371-63682095

十二、咨询方式

可当面咨询也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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