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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石佛办事处
乡级
2021-11-11
2021-11-11
郑高征启【2021】7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小学用地、工业用地、道路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石佛办事处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地块一位于:宏达路(草香街-区界);地块二位于:站北路南、凯旋路西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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