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开办小经营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场所;
(二)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以及处理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人员和制度。"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小经营店(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小经营店登记证。
本办法所称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小经营店登记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四) 食品安全承诺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登记申请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固话投诉:0371-86006303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郑州市高新区(县)国槐街道;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