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安监局)、城市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分别统筹做好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抗旱灌溉、拉水送水等工作,其他行业部门依据职能协同做好抗旱相关工作。
五、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13.提升综合指挥调度能力。举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专题培训班,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指挥调度和抢险救援能力。
14.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防汛紧急避险安置点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避险安置能力;举办防汛抗旱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防汛抗旱从业人员综合素能;科学调配防汛抗旱队伍和物资装备;优化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全面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不断提升风险辨识、应急指挥实战应用能力。
15.规范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完善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报送责任,统一信息报送要求、路径和标准,跟踪信息处置过程,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坚决避免迟报漏报瞒报。
16.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加强洪涝干旱灾害科普和防灾避险宣传,推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对接协调,落实好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完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六、强化督查评估考核
17.强化督查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段开展、各有侧重”的原则,加强汛前、汛中、汛后全过程指导检查,重点督导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保障各项责任措施落细落实。
18.开展评估考核。实行洪涝干旱灾害应对评估工作机制,对每次较大洪涝干旱灾害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洪涝干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探索推动把履行防汛抗旱职责纳入干部考核内容,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对年度防汛和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