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认真汲取周口市鹿邑县“7.30”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中原区国棉五厂居民楼“8.4”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紧盯突出风险、薄弱环节,广泛动员基层防控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指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
(一)居民楼院。包含居民住宅小区、村(居)民自建房和拆迁临时安置点。
(二)“多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商业店铺、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三、治理重点
(一)居民楼院
居民楼院重点检查楼梯间、门厅走道、电缆井、管道井和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做到“六个严查”和“五个一律”。
1.“六个严查”。即:一查“打通生命通道”落实情况;二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三查在楼梯、走道、电缆井、管道井堆放可燃物问题;四查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五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六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及安全用电情况。
2.“五个一律”。针对发现的问题,凡是消防车通道,一律实施划线管理,动态管控;凡在楼梯、门厅、走道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可燃物的,一律清理;凡公共区域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的,一律责令更换;凡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一律限期配齐;凡出租屋、群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
(二)“多合一”场所
“多合一”场所治理突出主体责任、留宿住人、防火分隔、用电安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重点,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
1.主体责任。“多合一”场所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2.留宿住人。对“多合一”商业店铺、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住宿部分要与非住宿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出口、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3.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4.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
5.安全疏散。对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多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沿街门店超过3层且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四层及以上楼层严禁住人,且必须采用增加室外楼梯等方式满足疏散要求。
6.消防设施器材。场所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逃生自救器材等,宜配备轻便消防水龙、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各片区、村(社区)要结合根据办事处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8月30日前组织对有关检查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进行培训。
(二)清查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2月15日)。各片区、村(社区)要分级分类,全面开展清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列出责任清单,限期销案;对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问题,要上报办事处,由办事处提请管委会挂牌督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6至12月31日)。各片区、村(社区)要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片区、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火灾等形式,广泛发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向“多合一”场所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全面开展防火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组织全面排查。各片区、村(社区)要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动员整合基层防控力量,利用“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区分情况、分类指导,采取手段综合施治,确保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三)实施分包督导。各片区、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办事处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落实会商督办机制,适时组织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督查指导各。
(四)加强警示教育。各片区、村(社区)要结合近期居民家庭、“多合一”场所典型火灾案例,在辖区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集中区域开展警示教育,逐个楼院、逐个门店开展面对面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此次专项治理纳入本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部署开展, 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排查,健全机制。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盯突出风险,多措并举,全面排查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减少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消除消防监管盲区和漏洞。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办事处将定期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采取暗访督察、随机抽查、督察回访等形式,实地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发生居民楼院、“多合一”场所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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