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企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安全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印发高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知》(郑开安字〔2022〕9号)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治违工作的通知》(郑开安办〔2022〕17号)文件精神,石佛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我办事处辖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 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动员办事处各科室、各网格、各有关单位、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治理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得到明显强化,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一批重大隐患得到整治消除,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职责分工
认真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突出办事处、网格、企业单位三级联动,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安全生产“诊断式"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突出重点,针对易发事故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操作、重点作业环节等,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并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办事处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各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配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行业职责。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掌握主动。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分析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通过明确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管工艺、重点监管设备设施、重点监管岗位人员、重点关注的安全风险和控制措施,做到监管对象精准、监管措施制定精准、因企施策精准,打好主动仗,变被动管理转为主动治理,牢牢掌握安全防控主动权。要深入行业监管的重点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和督促所属行业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化、体系化,力争达到本质安全。
(三)各网格职责。各网格负责各自区域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研判分析,消除盲点、整治痛点、总结重点, 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提升标准,源头防治、系统施治,健全常态防控机制,努力构建安全防控大格局,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展开。
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推动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积极督促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行业主管科室,联合上级有关部门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提高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的红线意识。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作为办事处、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观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方面。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对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房屋安全、消防、飞线充电、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环节领域,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 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要全面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综合运用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事故责任追究、联合执法惩戒等措施,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有效排查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使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确保人、机、物、环、管等各要素安全可靠。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如实、准确、全面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属于8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主动依法参保参险。
(四)重点行业领域方面。突出重点领域,盯紧薄弱环节, 精准开展大检查工作。
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 运输、处置等各环节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开展大检查。1.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而继续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2. 是否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危化品储罐是否进行温度、压力监控,是否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 危化品库房是否确保通风、防晒、防雷、降温设施完好,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等情况;3.是否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4.危化品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 以易燃易爆场所、商场、地下经营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群租房”等九小场所,物流仓储,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预防等方面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2.埋压、 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擅自关停的;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5.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不落实的。
建筑施工: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安全巡查,强化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抽查: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管理人员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一级公司未对施工现场实施全面检查的,施工现场未有效执行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2.未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的;3.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未邀请参与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4.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未履行告知手续进行作业的,施工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的,施工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与使用登记不一致的。
城市燃气: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2.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3.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 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4.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5.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自有气瓶、液化气掺杂掺假等,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的;6.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特种设备: 1.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未按相关规定检验及维护的;2.特种设备操作人 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留井盖: 树牢“小井盖、大民生”理念,明确权属,全面普
查,规范标识,加强巡检,分类施治,建立机制,提高安全性能。
其他领域: 电力、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机械、商务、寄递物流、市政设施、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相关行业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居民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方面。全面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居民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坚持办事处、各网格联动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对自建经营性用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一旦发现风险,坚决果断采取措施,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见底清零。同时对学校、商超等各类人员密集的功能建筑,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紧盯学校、商超、辖区未拆迁场院等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撤人、关停、整改。要盯紧盯牢突出问题,重点排查“四无”房屋,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建筑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要从严从细抓好整改,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逐栋逐户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做好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和群众工作,规范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打非治违”方面。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 等活动。对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等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全方位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未经复工复产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实施严厉打击;对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铁腕整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 实施联合惩戒。
(七)提升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方面。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高危行业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八)提升应急处突救援能力方面。扶持专业救援队伍,推 动、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专业化救援队伍,指导小微企业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宣传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将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等情况纳入大检查内容,完善应急救援方案措施、人员及装备物资,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和次生伤害。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自即日起至8月20日)
各行业主管科室、各网格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 20日)
各行业主管科室、各网格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份)
各行业主管科室、各网格要在关键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确保已发现的重点问题能整改的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周期较长的已采取停业整顿等可靠临时措施,确保各行业领域、各网格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均处在受控状态。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办事处纪工委成立专项督导组,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动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办事处各行业主管科室、各网格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办事处安委会将联合办事处纪工委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持续进行督促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行业主管科室、各网格要加强协调配合, 及时总结报送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每月20日前将本月隐患排查整改数据报送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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