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 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 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 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 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 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 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 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 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 训并参与考核评估。(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 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 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投诉电话:0371-67981606网上投诉:zzgxqwsjd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