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按照《郑州市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水利局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疾控办 [2024]33号)要求,公共事业部对辖区内17口农村饮用水水井监测点水样进行了抽检。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所采水样的pH值、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重金属含量、微生物等37项指标进行了监测。共采水样17份,合格17份。
为掌握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按照《郑州市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水利局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疾控办 [2024]33号)要求,公共事业部对辖区内17口农村饮用水水井监测点水样进行了抽检。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所采水样的pH值、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重金属含量、微生物等37项指标进行了监测。共采水样17份,合格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