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郑卫监督〔2024〕12号),我单位制定了郑州市高新区2024年度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范围及内容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随机监督抽查涵盖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消毒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等7个专业,抽查事项实现地域、专业全覆盖。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上报、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摸底检查和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抽查;
(五)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持续巩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整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二、抽查计划
(一)落实国家、省、市抽查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清单开展监督检测,按照国家、省级、市级文件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
(二)制定高新区抽查任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高新区抽查任务,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比例、频次等内容。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尽可能整合资源,优化检查内容,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系统内开展执法单位和科室横向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提高执法效率。在此基础上,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
(二)抽查公示。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执法主体,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抽查任务完成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在本级卫生健康委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专栏或本级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开。力求做到抽查过程严格规范,抽查结果公开公正,情况反馈准确及时。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