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居民户口;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5.年满60周岁。
0371-86551529

1.户口本(夫妻双方+子女);2.身份证(夫妻双方);3.结婚证;4.申请人生育状况证明,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到户籍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两份)。

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达到59周岁的当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在分别经乡(镇、办)卫生计生办审核和区卫生计生部门认证后,按照规定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部门每年年底前通过银行等代发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存入奖励扶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具体详情咨询街道办事处为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