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郑高卫公罚〔2024〕001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名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悦城保健服务店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案
处罚事由: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悦城保健服务店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
相对人名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悦城保健服务店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的规定;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综上所述,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公共事业部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