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郑高卫医罚﹝2024﹞3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名称:郑州晟安美星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手术前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案
处罚事由:郑州晟安美星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手术前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
相对人名称:郑州晟安美星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公共事业部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