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郑高公罚﹝2023﹞004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名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贝之晶洗浴馆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案
处罚案由: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相对人名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贝之晶洗浴馆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