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郑高卫医罚〔2021〕8号
处罚类别:医疗卫生
处罚名称:高新石太新中医(综合)诊所
处罚案由:高新石太新中医(综合)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相对人名称:高新石太新中医(综合)诊所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机关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