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2020-12-21 2020-12-21
郑州高新区快乐一家母婴生活馆公共用品用具不合格案

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郑高卫公罚字【2020】第(0005)号

处罚名称:郑州高新区快乐一家母婴生活馆

处罚类别:公共场所

处罚案由:郑州高新区快乐一家母婴生活馆公共用品用具不合格案

相对人名称:郑州高新区快乐一家母婴生活馆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2月2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