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郑高卫公罚字[2020]第(001)号
处罚名称:郑州高新区金新宾馆
处罚类别:传染病
处罚案由:郑州高新区金新宾馆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案
相对人名称:郑州高新区金新宾馆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机关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