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公共事业部 县级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郑州高新区
行政许可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25年4月30日修订)第三十八条:……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批准,取得卫生许可。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公共事业部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公共事业部
予以批准的条件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综合窗口
现场办理
1个工作日
不收费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发证窗口
依法申请
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371-67985718
0371-61300788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0371-67985718
无限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提供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局图; 

4.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

6.设备清单

7.设备名称照片;

8.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二次供水不用提供);

9.半年内水质检测报告;

10.卫生许可申请表 。


受理-审核-审批

卫生许可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