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份);
3.《竣工验收许可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仪器清单(大型医用设备需提交配置许可证复印件)(2份);
5.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2份);
6.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2份);
7.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份);
8.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检测档案资料、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册复印件(2份);
9.放射防护管理制度(2份);
10.改变管理层级时,还需提供原《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11. 授权委托书(1份)。
注:1.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岗位、职称、任职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编号、执业范围、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2.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人员名单;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的,应当提供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的处理方案。
服务流程图
放射诊疗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