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事业部会同区财政金融部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按照耕地地力保护方案要求据实填制《清册》,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办事处。各办事处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办事处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区公共事业部。区公共事业部负责对各办事处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区《清册》,报送区财政金融部。财政金融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
1.各村委会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
2.农户提供身份证号码、“一折(卡)通”账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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