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 县级
2025-12-12 2025-12-17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广告、宣传、经营行为案

       郑州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6月19日,对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高新区青梅街6号保利和光屿湖逸园小区、26号保利和光屿湖沁园小区,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广告、宣传、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现查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与郑州巴马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利和光屿湖项目制水机场地使用合同》,允许其在保利和光屿湖逸园小区、保利和光屿湖沁园小区内设置制水机设备。 2024年8月22日,与河南十八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保利和光屿湖项目电梯框架广告场地租赁合同》,允许其在保利和光屿湖逸园小区、保利和光屿湖沁园小区电梯内投放广告;上述行为均未征求小区业主同意。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等次,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5〕第02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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