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上午10时20分,郑州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沟赵中队执法人员执法巡查至高新区红松路杜兰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发现当事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成电动车行店铺进行设置店面门头牌匾施工时未按 规定设置不透视围挡,缺失围挡面积约1.8平方米。
上述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责令改正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根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成电动车行店处以贰佰元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4〕第02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