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在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北交叉口,郑州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捷安高科景观项目,施工工地存在:1.易起尘建筑物料未覆盖;2.车辆冲洗不到位污染市政道路约50米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郑州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贰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3〕第020035号。
2023年7月10日,在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北交叉口,郑州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捷安高科景观项目,施工工地存在:1.易起尘建筑物料未覆盖;2.车辆冲洗不到位污染市政道路约50米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郑州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贰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3〕第02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