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8日,经巡查发现在金梭路石楠路交叉口,熊骏清未按规定携犬出户(遛犬未束犬链),违法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1〕第03633号!
2021年11月28日,经巡查发现在金梭路石楠路交叉口,熊骏清未按规定携犬出户(遛犬未束犬链),违法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1〕第036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