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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37167999110; 监督投诉电话037167983382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行政处罚执法流程图-第 1 页.xs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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