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6日上午9时,郑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梧桐中队执法人员执法巡查至玉兰街5号时,发现郑州合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
上述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移植树木”之规定,参照《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单位擅自砍伐构树三株,违法行为为“一般”等次。
根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项,对郑州合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玖仟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新城综罚决字〔2024〕第040022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