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5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2〕16号)和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流程的通知》(郑保租办〔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高新区枫杨美寓(保利文化广场三期7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合审查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枫杨美寓(保利文化广场三期7号楼)。
二、公示期限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三、公示内容
《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合审查表》(详见附件)。
凡对该项目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郑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1-85513615。
郑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