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县级
2023-03-20 2023-03-20
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高新区)郑高征启〔2023〕第7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小学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石佛办事处、沟赵办事处、双桥办事处、枫杨办事处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高新区)

郑高征启〔2023〕第7号

为保障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1:位于化工北路东、金盏街南、金柏路西、绿梅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沟赵办事处枣陈村。

拟征收地块2:位于金柏路东、金盏街南、红杉路西、绿梅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沟赵办事处枣陈村。

拟征收地块3:位于银杏路东、白桦街南、山桃路西、池北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枫杨办事处东史马村;双桥办事处葛寨村。

拟征收地块4:位于关庄路东、白桦街南、郁香路西、紫薇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枫杨办事处关庄村。

拟征收地块5:位于垂柳路东、逸晨路南、逸心路西、梧桐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佛办事处南流村。

拟征收地块6:位于重庆路南、瑞达路东、风情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佛办事处南流村。

拟征收地块7:位于化工北路东、雪梅街南、金柏路西、青梅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沟赵办事处枣陈村、牛砦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小学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石佛办事处、沟赵办事处、双桥办事处、枫杨办事处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

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 2023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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