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县级
2022-07-12 2022-07-12
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高新区)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道路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沟赵办事处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郑高征启【2022】6号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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