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县级
2021-05-31
2021-06-09
郑高征启【2021】6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公交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体育用地、医疗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石佛办事处、双桥办事处、沟赵办事处、枫杨办事处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
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