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
2.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社保缴费凭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
网厅提交申请通过后,送交纸质材料同时将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网厅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受理审核。综合采取大数据比对、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予以确认。
(三)公示。对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的企业及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区财政金融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