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和税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完税证明;
1.按年度申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备齐材料后向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