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乡级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或离校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在下一个缴费年度补贴上一个缴费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果首次申报时间为2005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现又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再次申报至退休。现行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保底基数缴费标准的2/3,医疗保险为实际缴费的2/3。每人只能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或离校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20个工作日
冬青街22号梧桐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告知
67759218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和税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完税证明;



1.按年度申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备齐材料后向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