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县级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郑人社办〔2017〕151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郑财商〔2018〕19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原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不包括退休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普通人员最高35万,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40万。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包括创业担保贷款)的,可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 申请人及其配偶,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地方扶持贴息贷款。
人社部门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担保机构5—15个工作日考察、签订担保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手续;经办银行3-10个工作日发放贷款。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经办银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贷款人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0371-67981776

①《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②《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证》(照片页)或根据申请人身份提交相应资料;③营业执照;④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正反面复印件,未婚只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正反面复印件;⑤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丧偶证明;⑥房屋租赁协议;⑧第三人担保:反担保人证明。

申请人资料上报社区,社区进行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核查人员资格、实地查看经营场所等,符合条件上报上街区人社局;上街区人社局联合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对申请人店铺进行实地调查后进行会审,会审合格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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