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乡级
创业补贴-开业补贴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 号)
1.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2.在我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郑州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1.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2.在我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郑州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1.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2.在我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郑州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按照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办理提示
网上申请: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电话通知
67759218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员工花名册;

7.工资支付凭证。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处劳保所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个人账户或社保卡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