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石佛办事处 乡级
创业补贴申领(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请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规定,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发布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执行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
按文件规定时间办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电话告知
67982502

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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