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二、适用对象
有求职意向的求职者。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线上受理;
四、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8:00)
五、办理要件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个人简历;
4.可选择补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办事流程
1.求职人员求职登记表;
2.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资 料;
3.简历入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3001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人才窗口或发送邮箱。
联系电话:0373-67981776 0373-67992832
邮箱:gxqcy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