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县级
2023-11-24 2023-11-24
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适用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36号)

二、对象范围

   注册地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上述三类新招用人员具体核准要求为: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记失业时间为准,登记失业期间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

  3.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

三、政策申请条件:

  1.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且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但补贴未满一年的符合条件人员。

  2.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郑州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时正常参保且每月均缴费。

  3.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用工形式,不得申请此项补贴。

四、政策申请材料:

  网厅上传申报材料有: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

  2.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信息为内部核查,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社保缴费凭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

  网厅提交申请后,同时将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网厅操作手册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申报前均需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或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

(二)受理审核。综合采取大数据比对、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予以确认。

(三)公示。对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的企业及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区财政金融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地点(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受理;高新区人力资源局(高新区国槐街与金梭路火炬大厦3001)

七、咨询电话:0371-6798177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