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综合治理办公室
适用范围:辖区村(社区)群众
事项类别:公务服务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申请资料:
当事人口头申请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当事人口头申请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热线:0371-67997323
办理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36号石佛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公交线路指引:
乘坐b12路,31路公交车到郑州雕塑公园公交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路北石佛办事处。
乘坐100路,到化工路瑞达路公交站下车,向东步行100米路北至石佛办事处。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