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实施主体:综合治理办公室
适应范围:辖区村(社区)群众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申请资料:
1.由法律援助人口头或者书面提出申请。
2.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3.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分析判断。
建设规划:实体平台基本职能和拓展职能,均要注重将法治宣传融入为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鼓励在平台建设上突出自身优势业务,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进驻新的服务功能,并可依托实体平台推行流动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覆盖面。
咨询电话:0371-67997323
石佛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6号 人民群众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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