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石佛办事处 乡级
老年人补贴
高龄津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文件 郑开管〔2017〕76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高新区户籍,年龄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70—79周岁的享受村民待遇的农村籍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二)年满80—89周岁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年满90—99周岁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四)年满100周岁以上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高龄津贴由区民政部门统一协调资金,财政部门下拨至各办事处,各办事处实行统一社会化发放。
社会事业服务科
按文件规定时间办理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石佛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0371-63288818

70-79岁高龄津贴: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1份)、银行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 

80岁高龄津贴: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银行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高新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在所在户籍辖区进行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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