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月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报送上月《郑州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二)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上一补贴年度的收费凭证、补贴计算周期内新增老人入住协议及相关材料。(以上资料一式2份)
(三)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月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报送上月《郑州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二)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上一补贴年度的收费凭证、补贴计算周期内新增老人入住协议及相关材料。(以上资料一式2份)
(三)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