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 号)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
日间照料中心要参照《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设计样图〉的通知》(民函〔2015〕116号)要求,合理设置生活服务、健康服务、文体娱乐、老年用品体验及辅助用房,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1.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并配有降温、取暖设备。 2.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包括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等,应配备老年人安全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 3.老年人文体娱乐用房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应配有桌椅、书架和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图书、报刊、杂志。 4.老年人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厨房应符合食品卫生防疫规定,并备有灭火器具。卫生间及公共区域应方便轮椅出入,便池安装扶手。 5.有条件的可设置老年用品体验用房,主要用于各类老年用品和居家智能养老设备的展示和体验,可与其他功能室合并使用。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面积及规模大小给予运营补贴。面积200㎡及以上300㎡以下的每年补贴1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增加补贴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市级下拨资金
社会事业局健康发展科
根据市级资金下拨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夏季)14:30-18:00
创新大道与科学大道交叉口往西南约130米,郑州高新区智慧城市试验场17号楼16楼
61516927

对建成养老照料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参照《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给予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