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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2019-12-27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 )

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发展改革、卫健部门:

现将《郑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9—2022 年)》 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

郑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9-2022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养老服务高 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和老年人服务需求相适应的 养老服务体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 见》(国办发〔2019〕5 号)、《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333 号)等文件精神,制 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放管服改革,充 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依托丰富的医 疗、文化、旅游等优势资源,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 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 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 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开展,社区 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专业规范。

(一)增数量。推进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和床位数量持续增长, 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2022 年底,全市养老床位 达到 5 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 40 张以上,护理型 — 2 —床位占比达到 60%以上。65~74 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 65 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二)重普惠。按照抬高底部、整体提质的思路,重点扶持 和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型养老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 成机制,加强养老机构“保基本”床位的统筹利用,为老年人提 供方便可及,经济实惠,成本可负担的养老服务。努力实现“三 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

(三)可持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 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充分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 力,创新养老服务业态,增强养老服务的效率、效益、效能。推 进养老服务主体公平竞争,养老服务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抓好郑州市养老服 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落实,完善规划、土地等政策,加快设施 建设和薄弱机构改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成体系、均衡 化布局。1.落实社区养老设施配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建设。 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30 ㎡的标准集中配建社区 养老照料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 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住宅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 的,各县(市、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的标准,通过购 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照料设施。总数超过 — 3 —3000 户的社区(行政村)应至少设立 1 处床位 10 张以上的养老 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超过 500 米,行政村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超过 1000 米,应在所辖住宅 小区或自然村配建面积不小于 200 ㎡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对存 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 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已交付产 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 用途。2022 年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完毕,按要求配建养老服务 中心。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 构。2.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快 推进普惠养老试点项目建设,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 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嵌入 式养老院,支持养老院连锁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小微 服务网点,所设床位同等享受相应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公办养老 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 明确护理型床位建设标准,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 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托养服务。探索多样 化的经营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建设高中低多层次 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到 2022 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60%。 — 4 —3.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按 照 “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撤并一批、转型 一批”的工作思路, 通过优化结构布局,改善基础设施,建强人员队伍,强化服务管 理等措施,全面构建“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区域特困人 员供养服务机构+委托代养”的供养新模式。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服务机构居住安全舒适水平全面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综合供养能力明显增强。 2022 年底前,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新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 机构(敬老院)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 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广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居家、社区、 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提 供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推广综合照护服务模式。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为基点, 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促进各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 提高运营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养老机构发挥溢出效应,在 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向社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 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社区托养机构释放辐射 效应,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提升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 老服务项目水平。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的服务、管 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 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 5 —2.推进建立空巢、留守老年人居家探访巡视制度。试点推进,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依托社 区居民和村民,重点面向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 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 的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 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联合红十字会等 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 能培训,普及老年人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3.统筹推进社区服务资源整合利用。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 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制订居室和小区适老化环境改造建设标准, 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帮助困难、无子女、失能、 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与 社区医疗、康复、文体等设施资源共享,为短期无人照顾或术后 康复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4.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大数据大 平台建设,构建市、县 (市、区) “两级平台”和市、县 (市、 区)、街道 (乡镇)“三级网络”。在市级层面,构建统一的 12349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公安、民政、卫健、人社等部 门信息共享的 “综合为老服务数据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 策、康复护理指导、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管理咨询、健康监测等 服务。到 2022 年,全市健康养老服务 “两级平台”、“三级网络” — 6 —基本建成,80%以上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

(三)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医养结 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形成规 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1.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通过整合基层医疗、养 老服务资源,组建由家庭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照护师、社会工 作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研究制定上门医疗卫生 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发挥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 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 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居家有需求老年人提供 “四个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即:一个专业签约团队,一个健 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期处方,一份服务效果“双随机”抽 查情况表)。 2.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机制。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 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 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 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 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 支持。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 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 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 — 7 —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 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 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 置,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 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 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有条件的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因地制宜开展 家庭病床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4.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 独特作用,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 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 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 等开展合作,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推动二级以上 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 务。5.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 记备案流程和环境,督导落实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5 部门 《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 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设立养老机构和新建医养结合 — 8 —机构,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发展。 6.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郑州落地实施。在厘清医疗 卫生服务、长期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支付边界的基础上,抓紧研 究完善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期照护等级认定标准、项 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满足老 年人护理保障需求。 到 2022 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 到 60%及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分别达到 80%及以 上;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分别 达到 100%;安宁疗护病房(中心)设置实现县(市、区)全覆 盖。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和医养结合机构等社区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内部改扩建 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 (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医养结合服务。

(四)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服务水平。转变管理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 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 1.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 可,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 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 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养老服务机构 — 9 —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和制度,全面加强物防、 技防、人防等综合保障。加大“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加强民 政与消防救援、食品安全、卫健等专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推 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 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2.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制订和完善养老服务设 施、服务、管理、安全等各类标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 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推 动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为老 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提供指引服务。开展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 需求调查研究,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推进养老机构分级管理和 服务机制改革。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策指引,及时、定期公布全 市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投资指南。制定养 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养老服务供需状况、项目清单、 服务指南、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社会查询。 到 2022 年,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市级财政根 据评定结果给予奖补。 3.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养老 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 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加强与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交 换和共享,通过“信用郑州”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企业的行政许 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 — 10 —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将信用 记录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建设运营补贴、债权发行等各项支 持政策的重要衡量因素,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 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五)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养老服务、 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职业规划、薪酬激 励等,加快推动养老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人才等队伍质量管理。 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老年照护师等行业水平综合评 价标准。根据国家制定的养老护理员、老年照护师等职业技能标 准,逐步统一养老服务行业培训教材、技能等级,并根据综合评 价标准,完善服务费用支付体系,促进健康养老从业人员的合理 流动。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老年照护师等数据库,加强个人 诚信管理。 2.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教育制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高等 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 膳食营养等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 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 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老年照护师、营养配餐师、老年医学、 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对开设有养老 服务专业并推荐毕业生就业的院校和开展健康养老服务职业技 能培训的养老护理、老年照护等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给予补 — 11 —— 12 — 贴。到 2022 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建成 10 个健康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6个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实训基地, 健康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 98%以上。 3.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提升机制。落实养老护理员、 老年照护师岗位补贴,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和老年照护师入职 补贴、社保补贴。加大职业培训,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 升渠道。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和老年照护师职业技能竞赛等评 比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和老年照 护师的社会地位。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老年照护 师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医生、护士、康复医 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职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 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 到 2022 年,养老服务人员和老年照护师待遇保障制度基本 建立,形成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养老服务从业 人员和老年照护师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六)着力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加快发展医疗与健康教育、 旅游、体育三大关联产业,着力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老年 康复护理、产品用品、体育文化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满足老 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1.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荥阳宜居健康城、巩义健康养老产业园等示范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嵩山禅武医旅游区、中牟雁鸣湖绿色健康旅游区等配套基础设 施,打造生态养老、田园养老、观光度假等特色健康养老示范区, 拓展康复理疗、文化体验、休闲养生等服务功能,开发适合老年 人的健康养老产品,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度假养 老养生目的地。 到 2022 年,至少建成 3-5 个特色突出、产业集聚发展的养 老养生示范园区(基地),旅居养老广泛开展。 2.加快老年用品研发生产流通。鼓励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 衣、食、住、行、医等各类老年用品,重点开发老年人及其家庭、 养老服务机构迫切需要的老年护理用品、洗浴辅具和康复用品 等,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休闲养生食品和功 能保健食品。加快推进建设郑州老年产品用品特色街、经开区河 南健康养老创新产业园建设,发展老年用品销售租赁市场,拓宽 老年用品供给渠道。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 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3.全面促进老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加强老年人文化体育场 地设施建设,推进各级各类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改造升级,定期 举办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积极开展学教结合试 点,推进养老机构内设教学点建设,完善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 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骨干、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为基础的 三级办学网络。 到 2022 年,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综合性老年活动中 — 13 —心,每个街道(乡镇)配套建设 1 至 2 个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 (七)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打通养老服务领域的“堵 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繁荣养老服务市场,增强发展活力。 1.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集中清理废除养老服务 机构公建民营、养老设施招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妨碍统一 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 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 司。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 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允许境外投资者举办营利性养 老机构,鼓励境外举办者设立非营利性(公益性)养老机构,并 与境内举办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境外资本在本市通过公建民 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 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鼓励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贸企 业等各类服务企业及驻区单位面向社区,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 基本生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 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2.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 积极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 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鼓励扶持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投保意外伤 害保险;协调推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 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 — 14 —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放宽信贷条件、给 予利率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财政贴 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保险 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养老服务 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3.推动中原经济区区域合作。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区域一体 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联合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异地通关、市场 要素流动,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格局。推动中原经济区 5 省 30 市之间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养老护理员队伍 评价体系等互通互认,建立养老服务优质诚信品牌互认和推介机 制,建立养老机构行政处罚和失信行为的定期通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养老 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 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领 域中涉及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政策问题,指 导、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地。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财政要根据老年人口的增加和养 老服务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养老服务投入。将政府用于社会福 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 60%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 务。同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和用电、用水、用气等享 受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奖补扶持政 — 15 —策,减轻养老服务企业资金压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加强工作人员保障。结合本市机构改革,依托各区、 街道现有的相关工作机构,增强养老服务管理职能,强化区域养 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要充实、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可采用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养老服务岗位,配备养老服务管理工 作人员。

(四)加强考核监督。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指标完成情 况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评估, 对成效明显的县区,给予资金、项目等倾斜。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