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沟赵办事处 乡级
居住证签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沟赵派出所水牛张警务室:高新区紫楠路35号7号楼103室 沟赵派出所御馨苑警务室:高新区金盏街26号格力生活区门口 沟赵派出所张五砦警务室:高新区紫楠路35号7号楼103室
沟赵派出所水牛张警务室:037156275795 沟赵派出所御馨苑警务室:037156275789 沟赵派出所张五砦警务室:037156275795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