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石佛派出所 乡级
居住证签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西溪花园警务室:高新区化工路36号石佛办事处院内 中原制药厂警务室:化工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北200米30号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门口百炉屯 百炉屯警务室:化工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北200米30号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门口百炉屯 五龙新城警务室:电厂南路与电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五龙新城香馨苑内 育林警务室:电厂南路与电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五龙新城香馨苑内 老俩河警务室:高新区王屋路与五龙口南路交叉口往西南约150米紫熙苑东门口
西溪花园警务室:037186503326 中原制药厂警务室:13333817159 百炉屯警务室:13333817159 五龙新城警务室:037167998110 育林警务室:037167998110 老俩河警务室:037163686110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