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石佛派出所 乡级
居住证首次申领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15日
免费
西溪花园警务室:高新区化工路36号石佛办事处院内 中原制药厂警务室:化工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北200米30号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门口百炉屯 百炉屯警务室:化工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北200米30号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门口百炉屯 五龙新城警务室:电厂南路与电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五龙新城香馨苑内 育林警务室:电厂南路与电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五龙新城香馨苑内 老俩河警务室:高新区王屋路与五龙口南路交叉口往西南约150米紫熙苑东门口
西溪花园警务室:037186503326 中原制药厂警务室:13333817159 百炉屯警务室:13333817159 五龙新城警务室:037167998110 育林警务室:037167998110 老俩河警务室:037163686110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