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乡级
居住证首次申领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15日
免费
洼刘新城警务室: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玉兰街警务室: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300米美景菩提小区院内 金桂社区警务室: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300米美景菩提小区院内 睿智社区警务室:高新区雪松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付庄新区院内 盛世港湾警务室:高新区梧桐街与西四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路南盛世港湾小区北门口
洼刘新城警务室:037186031540 玉兰街警务室:037161779233 金桂社区警务室:037161779233 盛世港湾警务室:037156275793 睿智社区警务室:037165050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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