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石佛派出所 乡级
暂住登记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3个工作日
免费
西溪花园警务室:高新区化工路36号石佛办事处院内 中原制药厂警务室:化工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北200米30号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门口百炉屯 百炉屯警务室:化工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北200米30号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门口百炉屯 五龙新城警务室:电厂南路与电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五龙新城香馨苑内 育林警务室:电厂南路与电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五龙新城香馨苑内 老俩河警务室:高新区王屋路与五龙口南路交叉口往西南约150米紫熙苑东门口
西溪花园警务室:037186503326 中原制药厂警务室:13333817159 百炉屯警务室:13333817159 五龙新城警务室:037167998110 育林警务室:037167998110 老俩河警务室:037163686110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