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县级
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20个工作日
免费
梧桐派出所户籍室: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10号; 石佛派出所户籍室:郑州市高新区水仙路1号; 沟赵派出所户籍室: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89号; 枫杨派出所户籍室:郑州市高新区石楠路110号; 双桥派出所户籍室:郑州市高新区开元路与雪松路向西50米路北双桥办事处院内
梧桐派出所户籍室:0371-67988256; 石佛派出所户籍室:0371-86082793; 沟赵派出所户籍室:0371-56275792; 枫杨派出所户籍室:0371-67806738; 双桥派出所户籍室:0371-86282812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