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2022-02-11 2022-02-11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2〕5 号)及郑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教育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按照社会事业局工作计划,为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教育督导室定于在 2022 年春季开学前后各一周时间内,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内容

1.重点督导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双减”“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环境整治情况等。

2.贯彻落实高新区关于疫情防控文件情况。

二、督导方式

采取学校全面自查,市县两级责任督学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双减”“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环境整治情况等,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逐项解决。

(二)实地督查。责任督学将于开学前后分两次到校进行实地督导,覆盖率 100%。发现问题,当场指出,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跟踪督办,直到整改到位。对行动缓慢、担当履职不到位和严重失职渎职的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合理制定自查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并确保整改到位。自查报告电子稿请于2月15日前发指定邮箱。

(二)各责任督学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认真,做到客观公正, 注重查缺补漏,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督学校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